摘 要: | 我国2017年3月5日出台的《民法总则》正式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制度属于监护制度的一种,其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意思自治确定自己监护人的一种制度。意定监护制度有两大基本原则,分别为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原则与最佳利益原则,所以,意定监护制度体现了现代人权保障的最新趋势,其符合我国的价值观,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相吻合。但我国对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保障力度仍不足,现阶段,我国的意定监护制度仍处于理论阶段,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上均比较空泛,所以,在今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我国应加大对其的释法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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