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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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7]9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把准改革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市场监管作用,以"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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