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事主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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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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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事主管,其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的上传下达、兼顾左右的职责。其对外代表的是单位的形象,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与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其可以对外代表公司,另一方面,其对内作为公司的一名职工承担着一定的工作任务。那么人事主管本人是否有义务提醒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代表公司与其自身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问题一直在实务中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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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事主管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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