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财产之一,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立法话语权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目前我国农民自身诉求表达受到阻碍,这使得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这是由于农民参与立法的能力不足、农民缺少参与途径、农民参与立法的程序不健全、立法机关的主导性过强。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弥补立法机关的立法能力不足,需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话语权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以此来实现立法精英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这就需要培养农民参与立法的能力、扩大农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健全农民参与立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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