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法理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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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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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破了以往分散、无序、重复执法的局面,将相关的执法资源整合在一起,节约了执法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优化了执法秩序,减少了执法扰民,增强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自由度,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了效率、自由、秩序、正义、安全等多重法理价值。但理想的价值目标是不会轻易实现的,对此应当进行价值优化和价值整合,其方法包括提高效率价值、扩大自由价值、维护秩序价值、强化正义价值、保障安全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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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综合执法 体制改革 法理价值 价值优化 价值整合 |
On the Legal Value of the Reform of 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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