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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机关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要求与标准——基于《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分析
作者单位:;1.南开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收集和运用证据,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该条款承担着解决两法冲突,确保法院、检察院与监察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实现,以及实现监察程序自身法治化的功能。该条款引入刑事证据规范而未引入刑事证明规范,而且"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只适用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为了保障《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功能的实现,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保障。

关 键 词:监察机关  收集和运用证据  刑事审判  证据的要求和标准

On the Requirements and Standards of Supervisory Organs in Collecting and Using Evidence——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Article 33(2) of Supervision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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