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是国际移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制度。美国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在法律体系方面内容丰富、层次分明,在管理体制方面机构完备、分工明确,签证种类丰富,体系完善;我国只有零星的法律条文对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做出了规定,完善的法律体系远未成型,多个部门混合进行管理,责任模糊不清。刚成立的国家移民局为移民体系的探索开辟了新的道路,但签证类别较少也未采用一定的移民技术手段予以支持。我国并非传统移民国家、国内人口众多、我国在政策的制定上更加追求灵活性以及移民我国的门槛较高等因素共同造成了我国制度上的滞后。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重构管理模式、完善签证制度、加强难民管理等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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