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之理解与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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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为民.“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之理解与把握[J].人民检察,2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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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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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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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决定或批准逮捕的条件之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个要件表明犯罪危害性属较严重程度。但这“可能”是弹性的,是一种不确定判断。因为这种判断是在侦查阶段前期所获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判断。正确执行这条标准,我们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1.首先定性要准确。因为刑法对不同性质的犯罪规定了不同的刑罚,有的罪刑起刑点就是有期徒刑以上,有的罪行起刑点则是拘役和管制。所以只有性质定准确了,才能判断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盗窃和贪污两种罪,立案的标准不同,根据数额所判处的刑罚不同,定性不准,就不能正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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