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党中央对“高官腐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但是,当人们把目光集中在“高官腐败”上时,却也不能忽略了发生在农村基层的“小腐败”。农村基层“小腐败”的染指者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职务低,二是有实权。这些不起眼的“小腐败”在不知不觉中蔓延,而且实权越多,案发比例就越高,犯罪金额集腋成裘,腐败的危害也不断升级。在当前各地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基层干部的“小腐败”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应有的重视。在农村,“小腐败”直接表现在有职有权的“村官”身上。“村官”勤“捞”致富“村官”虽然没有列入国家公务员编制,是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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