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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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芳,李静.浅议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J].法制与社会,20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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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芳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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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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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问题一直是学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性质应定位于民事责任,任归责原则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并论述了在我国采取国家负担与保险业、同行业分担这种赔偿责任机制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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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 民事责任 过错 赔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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