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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第一次职工工资改革
引用本文:邵新春,宋湛.北京市的第一次职工工资改革[J].北京党史,2010(3):40-42.
作者姓名:邵新春  宋湛
摘    要:<正>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为稳定局势,安定工人情绪,迅速恢复生产,中共北平市委于1949年1月制定了"对企业职工实行原职原薪"的政策。实行"原职原薪"的工资政策,一般以工人本人解放前三个月(1948年9月、10月

关 键 词:工资改革  企业职工  北京市  工人生活  解放前夕  工资政策  1949年  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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