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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控功能
引用本文:李道军. 论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控功能[J]. 学习论坛, 2006, 22(3): 74-76
作者姓名:李道军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控功能主要是指法通过其所具有的内在的对社会有益的功用和效能而对社会利益关系乃至于作为整体存在的整个社会生活领域进行调控的方式。在现实的法治环境中,法正是以其功能而对现实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并最终对社会产生外在影响。法的功能有可能得到较好的发挥,也有可能得不到正常发挥。但是它并不影响法本身所具有的功能质量。法的功能为法的作用的良好发挥设定了一个制度上的理想模式。

关 键 词:  社会关系  调控  功能
文章编号:1003-7608(2006)03-0074-03
修稿时间:2005-12-15

On Law Regulative Function to Social Relations
Li Daojun. On Law Regulative Function to Social Relations[J]. Tribune of Study, 2006, 22(3): 74-76
Authors:Li Daoju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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