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7年 9月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而且进一步全面阐述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的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由此可知 ,“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是“法治”而非“人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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