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应当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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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鑫.医疗损害鉴定应当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J].中国法医学杂志,2024(2):135-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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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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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鉴定成了医疗损害诉讼的关键证据,但是目前担任医疗鉴定角色的鉴定人往往鉴定能力不足,不是适格的鉴定人,因而难以保证鉴定意见的质量,从而导致医疗损害诉讼案件裁判的偏差。医疗过错判断不以医务人员是否尽到诊疗义务为标准,因果关系判断缺乏循证证据,残疾程度评价机械套用标准,是医疗鉴定意见的三大主要问题。医疗损害鉴定应当保证其科学性,坚持同行评议是医疗鉴定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同时,增加鉴定过程及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在法院的裁判文书中详细载明鉴定人的专业信息及鉴定分析意见,可促进医疗鉴定意见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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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过错 因果关系 循证证据 同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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