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应参与对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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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彪.残联应参与对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J].中国残疾人,2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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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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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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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要任务的福利企业,既是经济实体,又是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福利企业在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职工提供优惠照顾等方面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对残疾人事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残疾人联合会理应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管,直接参与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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