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读《前科能作为判刑的主要依据吗?》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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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树森,赵文轩,赵树杰.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读《前科能作为判刑的主要依据吗?》想到的[J].人民司法,19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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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树森 赵文轩 赵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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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滕树森,赵文轩),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赵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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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司法》一九七九年第三期刊登了一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宗允留、夏吉先二同志的读者来信,题为《前科能作为判刑的主要依据吗?》,读后,颇能引起人们一些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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