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错案洗冤的积极作用 |
| |
作者姓名: | 熊谋林 |
| |
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611130 |
| |
摘 要: | 最近的诸多大案洗冤,离不开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导向,依法履行客观义务。然而,既有文献主要从公诉角度关注错案的致因,鲜有研究实证评估检察机关在错案纠正方面的实际功效。通过梳理144例死刑错案的洗冤历程,充分肯定了检察法治建设的成就,并凝练出检察机关维护无辜者权益的诸多表现。研究发现,检察机关在监所监督方面积极发现和调查错案,勇于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甚至在再审中明确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改判无罪。认识并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通过控申监督的及时帮助,有助于缓解洗冤压力。
|
关 键 词: | 检察监督 客观义务 检察改革 无辜者 死刑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