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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错案洗冤的积极作用
作者姓名:熊谋林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611130
摘    要:最近的诸多大案洗冤,离不开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导向,依法履行客观义务。然而,既有文献主要从公诉角度关注错案的致因,鲜有研究实证评估检察机关在错案纠正方面的实际功效。通过梳理144例死刑错案的洗冤历程,充分肯定了检察法治建设的成就,并凝练出检察机关维护无辜者权益的诸多表现。研究发现,检察机关在监所监督方面积极发现和调查错案,勇于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甚至在再审中明确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改判无罪。认识并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通过控申监督的及时帮助,有助于缓解洗冤压力。

关 键 词:检察监督  客观义务  检察改革  无辜者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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