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津政令第5号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
| |
摘 要: |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3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 黄兴国 2014年1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关 键 词: | 地面沉降 天津市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管理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政令 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