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则的立法思考——兼论冲突法的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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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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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民族学院,法律系,辽宁,大连,116600;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17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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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连民族学院青年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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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体现在冲突法中的正义价值包括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国际产品责任侵权法律适用领域的价值取向已从单纯追求冲突正义到目前司法实践中更注重实质正义的转变。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原则存在固有缺陷,最密切联系原则又过于主观。在构建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则时,连结点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产品责任案件中涉及到的连结点主要有:产品生产地、产品销售地、损害发生地、受害人的住所地和惯常居所地、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分析各个连结点的法律性质和发展趋势,借鉴国际公约开放灵活的层级体系和先进的冲突法立法观念,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则可以将侵权地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最基本的原则,同时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有利于原告原则,并排除被告不可预见法律的适用,从而实现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的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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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产品责任 冲突法 法律适用 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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