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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之反思与修正
引用本文:章志远.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之反思与修正[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3,18(4):15-19.
作者姓名:章志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215021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5 1条的规定存在诸多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 ,必须在分析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利弊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正。

关 键 词:政诉讼法  被告  改变五政行为
文章编号:1008-4525(2003)04-0015-05
修稿时间:2003年2月15日

Reflection and Revisal on No.51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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