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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责任行政的实现途径——兼论权力腐败的规制
引用本文:赵凯,周实. 国家公务员责任行政的实现途径——兼论权力腐败的规制[J]. 行政与法, 2003, 0(7): 37-38
作者姓名:赵凯  周实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辽宁,沈阳,110004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会研字2002]1号法学科研立项课题:《防止领导职公务员权力腐败的立法研究》之四部分。
摘    要:民主政治要求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政府必须责任行政。责任行政的实现关键是对公务员进行有效规制。公务员是有双重身份的能动的人,公务员是否能够对民众负责,受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与此相对,责任行政的实现有两个途径:一是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提高公务员责任行政的内在驱动力;二是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增强外部控制能力。

关 键 词:公务员  责任行政  内部控制  外部控制
文章编号:1007-8207(2003)07-0037-02
修稿时间:2003-03-20

On the approach of civil servant administration in du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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