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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中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认定——以“双十一”天猫预售规则中的定金格式条款为例
作者姓名:朱海彤  汪鑫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
摘    要:电子商务合同中存在着大量的格式条款,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而得到普遍的应用,但同时也成为了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源头之一。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的制度设计理念,将定金罚则引入网购格式合同具备正当性基础。围绕《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从形式上说,格式合同的提供者未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消费者事先未充分理解条款全部内容即提交订单,应认定该格式条款未订入合同;从内容上说,该格式条款中部分内容违反公平原则,应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部分内容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应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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