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共犯分类之比较 |
| |
引用本文: | 贾凌,佴澎. 大陆法系共犯分类之比较[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 16(3): 28-30 |
| |
作者姓名: | 贾凌 佴澎 |
| |
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贸学院 云南昆明650223,云南昆明,650221 |
| |
摘 要: | 本文对共犯分类进行了比较。我国大陆刑法按照组织形式标准把共犯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刑法上将共犯分类与共犯人分类(共犯种类)混为一谈。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做法,是把共犯分为必要共犯与任意共犯、普通共犯与片面共犯。俄罗斯刑法把共犯分为团伙犯罪、有预谋的团伙犯罪、犯罪集团、犯罪团体。绝大多数国家在共犯分类上的共性是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的划分,终极目标都是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多数国家刑法或刑法理论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我国大陆对此问题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笔者倾向于认为片面共犯可以存在于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中,对组织犯和实行犯而言,即使不确立片面共犯理论,按单独犯罪也不会放纵犯罪人。
|
关 键 词: | 共犯分类 比较 片面共犯 教唆犯 帮助犯 |
修稿时间: | 2003-04-15 |
Comparison of Accomplice Classification in Civil Law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