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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姓名:辛永周
作者单位:辛永周(静海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履行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和谐社会建设  人大监督职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六届六中全会  六中全会精神  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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