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和谐社会对执政党的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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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毅.试论构建和谐社会对执政党的新要求[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05(6):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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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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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广州,5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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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执政理念创新的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该正确理解和摆正自己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角色.这就需要党积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善于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畅通各方面利益诉求渠道;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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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的领导 和谐社会 角色定位 执政能力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16日 |
On the New Demands for the Ruling Party to Develop a Harmonious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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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Bao 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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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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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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