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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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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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布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令)号]第83号令[公布日期]2005·10·17[类别]经济法·技术监督[施行日期]2006·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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