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理念已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但是观察一下地方政府的行政语言,还存在不少与市场经济和依法行政理念不相称、甚至相悖之处——要原则,还是要灵活?词典上,原则是指“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指总的方面,大体上。”试问如何解读“市政府会议原则通过”?“原则通过”就是指总的方面通过,大体上通过。既然原则同意,那么至少还存在一些细节上值得修改的地方。那为什么不等把这些细节修改完善后再全部通过呢?因为这样可以留下一个人为操作的空间。要批示,还是要法规?在现实中,一系列重大的社会事件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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