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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摘    要:<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1号)精神,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32号),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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