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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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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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南学院,湖南,郴州,4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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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一直是学术界众说不一的热点问题,实践中的操作也较为混乱。根据行政法基本原理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确认行为,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要件的规定,并且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最后得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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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责任认定 行政确认 可诉性 |
文章编号: | 1009-3605(2005)05-00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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