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刑法保护重心之移转——从个体法益到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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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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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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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后的配套制度构建的研究”(项目编号:202250709)结项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视阈下数据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2BFX063)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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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互联网3.0时代的到来,数据犯罪日益猖獗,随着《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我国将数据安全独立于个人信息安全来治理,但其中存在对个人信息安全过度保护的局面,忽视了数据的公益属性,应坚持数据和信息相互独立的概念,将数据安全所保护的法益定位于公共数据管理秩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将其刑法保护的重心由个人法益转为公共利益,增设危害公共数据罪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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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据安全 公共数据管理秩序 个体法益 公共利益 危害公共数据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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