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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命题成立吗——再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作者姓名:苏彦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摘    要:从"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命题内涵与意蕴,以及命题的逻辑分析,再到瞿同祖先生之社会理论与方法研习的脉络,从而对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思考与认识有了新的体会。从引礼入律到礼法结合,最后作为观念、价值影响行动,进而行动型塑法律,法律反之也成为行动的约束条件。儒家思想之正统地位在中国确立,其正统地位也必然会影响到法律。因此"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命题是成立的,也是中华法系的典型特征与精神实质。若对此予以否定,同时又试图通过地方档案材料验证中国古人"好讼"而非"贱讼",那什么是中华法系的表征呢?实现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换是当代面临的艰巨课题,中国传统法律自是其中议题。在利益、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让人们的行为具有可预见性、可期待性、确定性,那么法律作为一种规则的命题对应对现代性的社会更为牢靠,法律毕竟是一种行为规则、类型模式。法律与道德分离的实证主义可以为我们所不取,但是德治、法治与善治关系如何处理,实践中如何操作却是没有完成的议题。

关 键 词:法律儒家化命题  瞿氏理论视角  正统论  以礼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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