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视野下完善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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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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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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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通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嬗变与整合: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与执政党的社会整合研究”(2010ANT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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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迅速推广,行政调解以其独特的功能价值和职能优势而日益成为倍受人们青睐的纠纷解决方式,确立了其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但由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行政调解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我国行政调解在制度供给、组织设计和实际运作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应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通过加快行政调解立法、扩大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组织等措施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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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调解 行政调解制度 行政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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