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权理念来自人权实践,反过来影响历史实践。不同时期的人权观念都带有时代的烙印。西方传统的人权观是“自然权利说”或“天赋权利说”,认为权利与生俱来,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思想启蒙等运动,出现了“社会契约论”。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称“人人生而平等。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指出: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权利,即: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人权主张,维护了统治阶级,也为人民群众争取自身权益提供了某些条件,推动了欧美各国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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