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商业广告合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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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正涛.略论商业广告合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J].现代法学,19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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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正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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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广告”一词来源于拉丁语“adverter”,意为“广告知之,诱导注意”。广告的性质和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迄今,随着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商品交换空前发达,有的商品甚至越过一国界线而形成统一的国际市场。因此,现代意义的广告,除了吸引众多的消费者以推销商品外,还有提高商品信誉,树立企业形象,培养新的消费观念和购买习惯,在没有需要的市场创造需要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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