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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
作者姓名:罗正德
摘    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原则具体化、系统化,勾画了新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对有关的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既有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又紧紧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突破,便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有很强的指导性;《决定》是实现从旧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过度地宏伟蓝图,是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不失时机地加快改革,加快发展的行动纲领。这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将我国经济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纳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轨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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