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规定遏制“期权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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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遏制“期权腐败”,浙江省委最近出台《浙江省贯彻实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辞职“下海”后,3年内不得到原管辖范围内经商。有关人士认为,官员辞职“下海”,不仅容易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而且极易诱发“期权腐败”。一些官员在位时通过职权给予企业“方便”,但并不谋求即时回报,而是等到离职后再享受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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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浙江省 腐败 期权 出台 干部辞职 党政领导 “下海” 不公平竞争 经营活动 管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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