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执行与完善——厦门市两级法院执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情况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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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新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执行与完善——厦门市两级法院执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情况的调研报告[J].法律适用,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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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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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证据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解该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情况,更好地贯彻执行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下发通知,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组成课题组,制作了有关调查问卷和调查提纲,部署两级法院开展对《证据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将此次调查情况综述如下。一、关于当事人举证问题(一)如何引导当事人举证通过调查发现,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是:1.根据《证据规定》,举证通知书应在送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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