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前前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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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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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10日,根据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和一贯支持无核区的原则立场,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第二和第三号附加议定书,并郑重申明,中国尊重南太平洋无核区的地位,不对南太平洋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也不在这一地区试验核武器;中国签署上述两个议定书并不意味着中国改变其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的众所周知的原则立场;中国将履行根据议定书所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其他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条约缔约国采取严重违反条约和附加议定书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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