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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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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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黔府办函[2014]1 1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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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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