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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令状网络通讯监听合法性的判断方法
引用本文:欧阳爱辉.论无令状网络通讯监听合法性的判断方法[J].唯实,2009(11):76-80,83.
作者姓名:欧阳爱辉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网络通讯作为一种新兴通讯方式在现代社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它在监听活动中也愈发显得重要。对于无令状网络通讯监听之合法性究竞该如何进行界定,目前共存在“同意说”、“合理隐私期待说”与“综合考虑说”三种不同方法。通过分析认为,这三种判断方法都有着自身缺憾。根据网络通讯的具体类别在完善现有方式基础上设置了分类甄别的新判断方法。

关 键 词:无令状网络通讯监听  合法性  分类甄别  判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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