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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全面推行行政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
作者姓名:王景龙
作者单位:辽宁省庄河市司法局;
摘    要:为有效缓解社会转型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遇到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本市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辽宁省庄河市委、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实际,于去年8月做出决策,从8月开始在全市推行行政村(含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并以此做为乡镇(街道)、屯(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关 键 词: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  辽宁省  庄河市  行政村  城市社区  丰富发展  社会转型时期  化解矛盾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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