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义务帮工人致被帮工人损害的责任
作者姓名:林振通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
摘    要:【要点提示】义务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帮工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车主将车辆出借给他人后就失去对该车辆的实际控制,对该车在借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损害,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车主不应担赔损害承偿责任。

关 键 词:损害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  被告  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  帮工  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过失  义务  原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