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志愿者保护法》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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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武.美国《联邦志愿者保护法》述评[J].工会论坛,2010,16(5):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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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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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经贸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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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志愿者及其组织或团体的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美国的志愿者文化历史悠久,享誉全世界,因此,美国非常重视通过立法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199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志愿者保护法》,对志愿者提供服务的责任承担及豁免制定了详细的规则。虽然对其颁布实施各方意见褒贬不一,但从美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看,它从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志愿者服务事业发展与各方利益保护的平衡,在总体上对于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是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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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志愿者 《联邦志愿者保护法》 责任承担 责任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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