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外空是人类继陆地、海洋、天空之后的第四空间。自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后,外层空间法应运而生。在此后的近60年时间里,外层空间法先后经历了条约法时代、软法时代和后软法时代,分别反映了美国与苏联、航天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美欧和新兴航天国家之间的三次历史性博弈。围绕空间法律秩序的塑造,各国均以空间法学说为武器进行博弈,进而也催生了一大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空间法学说。中国航天事业经历了50余年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中国的外层空间法研究仍相对落后。面对国际空间外交的第三次博弈,针对欧美所倡导的安全壁垒学说、空间安全自卫学说、外空活动可持续学说对中国空间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中国的空间法学界应从法理层面进行深入分析,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学说、无歧视的公平竞争学说、空间碎片减控和空间碎片数据国际开放学说进行积极的应对,以期深度参与到国际空间法律新秩序的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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