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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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继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责任研究[J].探索,2003(4):14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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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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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4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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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责任的原则是保证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的基础。最大程度通过市场手段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承担应急处理责任、行政信息及时报告、公开和发布责任、经费提供责任 ;社会组织应承担相应技术处理、提供医疗救治和保证急需物资供应和运输责任 ;个人负有服从指挥、自我保护和约束自己行为的责任。对于因强制隔离、封锁等措施受到损害的组织与个人 ,政府应当进行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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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事件 比例原则 责任 SARS |
文章编号: | 1007-5194(2003)04-0140-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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