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农业结构进行了几度调整,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一是调整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为了改变长期计划经济所造成的单一发展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营的农业畸型结构,而在调整中,着重抓了经济作物田,退耕还林、退湖还渔。增加了经济作物的总面积,缩小了粮食生产面积;二是这些调整的指导思想仍然以传统的产品经济思想为基础,没有上升到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要求这一高度。因此,调整的方向或侧重点集中在生产领域,而在生产领域的调整又集中在初级农产品这一原始低值形态上,忽视了在流通领域的调整,缺乏全方位的调整,从而使调整的空间受到了限制,妨碍了调整的深化。结合谷城县近几年的农业调整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农业结构的调整,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转化工作: 一、由单纯的面积调整向追求效率调整转化 在过去的调整中,十分强调农业生产结构的面积比重关系,并往往以此来评价调整的成效。在总面积已定的情况下,这种调整,实际上形成了农业常规产品和经济作物之间在面积上的“此多彼少”关系,调整的力度十分有限。在近年的调整中,根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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