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企业家芦新菊将光彩事业进行到底——记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芦新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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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雅.爱心企业家芦新菊将光彩事业进行到底——记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芦新菊[J].党史博采,2014(3):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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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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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芦新菊,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光彩促进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河北省政协常委、保定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为人豁达,随和,干练。1997年被评为全国妇联五好家庭,2007年被评为中国妇女巾帼文明岗,2009年被评为中国老区妇女之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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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光彩事业促进会 女企业家 河北省 全国工商联 长芦 爱心 2007年 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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