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接受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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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飞 张景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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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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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初步实践,目前,法律援助的受援人依其案(事)件的性质可分为两类。即刑事诉讼和民事案(事)件的当事人。在受援条件上亦有区别。一、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关系人的生命、自由等基本人权的法律行动。在各国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都把刑事诉讼作为实施法律援助的主要内容。目前,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为被告实施的带有法律援助性质的辩护活动,是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条件为根据,以人民法院的指定的方式实施。自1980年1月1日实施(刑事诉讼法则来执行至今。由于法律对法院的指定行为无具体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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