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资委拟定的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资委拟定的《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月13日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引导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