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体系的刑事程序功能研究——以“三阶层”的引入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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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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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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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一般项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CLS(2015)C06);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实证考察"(CYB15082)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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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构成体系不仅是刑事实体法的一个范畴,而且在程序法层面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形成及运用和刑事诉讼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针对我国"四要件"构成体系反映到诉讼程序上的弊端,可以考虑引入具有较强程序功能的"三阶层"模式,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特别是审判阶段,"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能发挥出更优于"四要件"体系的程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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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构成体系 三阶层 四要件 程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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