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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体系的刑事程序功能研究——以“三阶层”的引入为视角
作者姓名:李冉毅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401120;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一般项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CLS(2015)C06);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实证考察"(CYB15082)的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犯罪构成体系不仅是刑事实体法的一个范畴,而且在程序法层面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形成及运用和刑事诉讼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针对我国"四要件"构成体系反映到诉讼程序上的弊端,可以考虑引入具有较强程序功能的"三阶层"模式,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特别是审判阶段,"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能发挥出更优于"四要件"体系的程序功能。

关 键 词:犯罪构成体系  三阶层  四要件  程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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